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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同济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暑期学校招生通知

来源: 日期:2013-06-07 00:00 点击:

2013年同济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暑期学校

招生通知


一、同济大学法学院简介: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创建于1907年,早期为德国医生在上海创办的德文医学堂,取名"同济"意蕴合作共济。是一所拥有理、工、医、文、法、哲、经济、管理、教育9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作为研究型大学,学校是首批被国务院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同济大学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早在1915年就有了第一批法科学生。1945年成立了法学院,以对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研究著称于世,师资雄厚、名家云集,汇聚了徐道邻、谢怀轼、陈盛清、余鑫如等著名法学家。新中国成立后,同济大学法学院并入复旦大学。1994年学校恢复法律系,并于当年开始招收和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同济大学与德国学术交流基金会合作在中德学院先后设立行政法、经济私法及知识产权法教席,并成立经济法系。2003年同济大学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2009年3月,学校整合法律系、知识产权学院与中德学院经济法系,恢复了法学院建制。

同济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66%的专业教师具有德国、法国等国外大学及国内著名高校的博士学位。目前法学院共有教职工52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8人,讲师 23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30人。法学院设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面向全国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和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等专业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我院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同济大学法学院秉承学校对德国及欧洲交流的传统与优势,依托学校的理工优势学科,形成了以知识产权、德国法与欧盟法、建筑与环境法等为特色的教学与研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综合性、复合型的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

二、暑期学校的宗旨

为进一步加强各高校优秀在校学生对同济大学和同济大学法学院学科及科研状况的了解,加强各法学院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优惠政策:

1. 凡参加暑期学校的同学可享受以下优惠:提供赴上海的火车票,报到时凭票报销(限硬座火车票),提供在沪活动期间的食宿及资料等费用。

2. 经我院在暑期学校期间面试合格者,只要获得2014年推免生资格并报考我院的,即可直接进入与导师双向见面环节,并优先录取。

3. 对未获得推免资格的985、211高校的考生,只需参加2014年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并报考我院,达到同济大学法学门类分数线即可优先录取。

四、暑期学校内容及活动安排:

日期

活动安排

7月5日

暑期学校报到

7月6日

开学仪式、讲座、分专业面试

7月7日

参观和交流

7月8日

结束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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